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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结合江苏省人才需求状况,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江苏省高级经济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2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4分、高级农业经济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4分、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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